湖南医药学院部分工程服务类项目公开
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湖南医药学院
1.2招标人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92号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部分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标人为湖南医药学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校内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城东组团石门路与东联路交汇处东北角。
3.3招标代理范围: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部分工程服务类项目的招标代理。
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及全国招标师证书。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8:30-下午17:30 止(北京时间),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的专职人员证、招标师证(有效期内)等原件在湖南医药学院老校区老办公楼402进行报名,经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医药学院老办公楼401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参加本次投标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招标师证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南医药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医药学院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92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肖老师
电 话: 0745-238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