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医药学院有关机构与编制设置规定的通知》(湖医党发〔2015〕23号)和《湖南医药学院直属教学科研机构人员聘用工作方案》(湖医校办〔2016〕4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部门审议、学校校务会审定,同意聘用刘理静等人在二级院(部)及科研机构岗位工作,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者,请于3月23日以前到人事处反映(电话:2380474),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示。 人事处
2016年3月21日
教学科研机构聘用人员名单_201603210919353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