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村民便道修建工程及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原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教学学生宿舍楼建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实行校内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监理公司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村民便道修建工程,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原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教学学生宿舍楼建安工程,两个项目招用一个公司完成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
(1)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村民便道修建工程: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内(石门乡金海村、双村村);
(2)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原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教学学生宿舍楼建安工程: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原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
3、投资规模: 新建村民道路全长约1100米,上部宽5米,局部3米,工程包含道路 、涵管、土石方工程等,工程预算约215万元;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学生宿舍楼,面积约4700平米,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预算约836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要求:村民便道修建项目 70 天;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学生宿舍楼建安工程280天。
6、监理服务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二、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公司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具体人员配备:项目总监理师1人,市政和房建专业监理师各1人,市政和房建专业监理员各1人。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是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岗位证书的湖南省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均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拟任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报名、留复印件备查。
2、评标办法:综合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医药学院校园网右下角通知栏及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建设专栏上发布。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7日。
五、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学校老办公楼4楼402室),2015年8月 3日至2015年8月7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联系人:贺老师:0745-2380372,15096202299
六、监督
湖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处:0745-2381075
湖南医药学院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