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爱心助残慈善募捐活动方案
为广泛募集扶残助残慈善基金,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怀化市残联《关于在“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开展爱心助残慈善募捐活动的通知》(怀残工委字[2014]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募捐时间
2014年6月。
二、募捐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含编外聘人员)。
三、募捐方式、标准
1、募捐方式:在职人员由计划财务处按标准统一从2014年6月份工资中扣除。
2、募捐标准:
(1)副高以上职称、副处级以上干部职工:120元;
(2)中级职称、科级干部职工:100元;
(3)其他干部职工:80元;
四、其他
1、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募捐款送缴等工作;
2、计划财务处:负责募捐款的代扣、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