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和停放秩序的管理,根据《怀化医专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学校将对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切机动车辆(四轮及四轮以上机动车辆)出入校门时,须凭保卫处统一印制的“怀化医专车辆通行证”出入。
二、我校机动车辆通行证共分三个类别:一类是专门用于本校公务车和在职教职工私家车(“车辆通行证”为红色);二类是校园内经商、从业人员机动车(“车辆通行证”为蓝色);三类是专门用于外来联系工作人员机动车(临时通行证)。
三、学校公务用机动车辆的通行证由保卫处直接发放。在职教职工(含雇员)所有机动车辆,由所在部门统一造册登记,送保卫处审核后免费发放通行证。
四、校园内经商、从业人员由车主本人提出申请,有关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经保卫处审核后给予办理,车主需缴纳工本费10元。外来联系工作人员的机动车,需在门卫处登记领取校园通行证后,方可驶入校园;出校门时,应将校园通行证交还门卫值班员。
五、凡进出校园的机动车,需将机动车通行证置于车前挡风玻璃下醒目位置处,凭证出入校门,并在校内指定车位停车。
六、车主及车辆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通行证,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到保卫处补办,并缴纳证件制作工本费。
七、有关车辆所登记的项目主要包括车主姓名、所在部门、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联系电话等(见附表)。
八、请各部门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车辆登记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登记表送交保卫处汇总(电子版本发送至361056022@qq.com),以便统一办理发证手续。
附件:车辆登记表
保卫处
2013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