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4月23日(星期日)补5月2日(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补5月3日(星期三)的课。
三、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四、放假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维护好东西校区安全稳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湖南医药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