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医专学生医疗保险就医及报销程序 时间:2009年11月23日 17:23 来源:本网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57号)文件精神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简称学生医保),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学生医保是在政府组织、支持下,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一、参保程序 1、在校大学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填好参保花名册,区医保局核实后发放《怀化市鹤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学生参保卡》。 2、个人缴费年度为学年度(每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0日为一个年度)。 3、学生的筹资标准为100元/年,其中:政府补贴80元/年,个人缴纳20元/年。学校把代收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缴存到开户行:工行怀化天星坪支行,账号:1914105329100006526,款项来源:居民医疗,收款单位:怀化市鹤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区医保局凭银行现金解款单开具社会保险基金收据。 二、报帐程序 1、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报帐程序: 参保学生在校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院治疗,凭学生参保卡、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出院后直接到医保窗口结算。 定点医院及报销比例一览表: 等级 名 称 起付标准 基金支付 支付限额 (人/年) 一 红十字医院、市机关医院 100 75% 学生住院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50000元。 二 市二、四、五医院、535医院、市中医院、区人民医院 200 60% 三 市一、三医院 500 45% 2、异地医疗和意外伤害门诊报帐程序:①因暑(寒)假、实习期间异地生病需要住院治疗的请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出院时请带好出院相关资料(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本人签字后在每月15日前交所在学校医保专干,区医保局按政策规定结算后直接拨付到学校帐户。② 参保学生发生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门诊,报帐程序同上(附带资料:凭学生参保卡、身份证、门诊发票、处方)。 3、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报帐程序:参保学生同时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先到商业保险报销,再凭盖有保险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理赔单到医保专干处登记。(亦可自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报帐或到鹤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业务股办理报帐。)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户口薄上一致。 2、特补学生的一定要如实申报,提供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四、学生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鹤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275577 怀化医专学生处吴老师(2382747)负责学生保险理赔事务及相关事宜的咨询。 怀化市鹤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