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医专关于评选推荐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湘发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并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批准,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在全省高校中评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做好我校评选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类别和范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二、评选推荐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善于总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近三年年均公开发表一篇以上的工作研究论文。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4.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三、推荐上报工作原则和要求原则:校思政会推荐评议、党委审批要求:各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四、推荐上报工作安排1、总支推荐阶段:2009年1月6日??7日各党总支填写推荐意见后于7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宣传部;2、校思政会评议阶段:2009年1月7日(下午)3、党委审批阶段:2009年1月8日4、校思政会推荐上报阶段:2009年1月8日请各总支登陆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查看文件,被总支推荐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的,需报送《湖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三份(相关表格在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网站
/信息公告栏下载)。 宣 传 部 思 政 会 2009、1、5 附: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从事工作及年限 通讯地址 电话 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院系处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