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成人高等教育的在校、在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学生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确保数据信息与本人一致,学生和家长按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核准信息项:1、学号;2、学生姓名;3、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已采集须核准,未采集须补录);4、学生身份证件号码;5、入学日期;6、学籍状态。
补录信息项:1、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已采集须核准,未采集须补录);2、学生是否在职;3、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在职学生不采集);4、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在职学生不采集);5、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在职学生不采集);6、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在职学生不采集);7、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在职学生不采集);8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在职学生不采集)。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请成人高等教育的在校、在籍学生(含往届未申报毕业学生,名单见附件3)于2019年2月18日之前完成信息核准、补录信息采集工作,将准确的信息发送给相应的函授站(教学点),各函授站(教学点)于2019年2月20日之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278378294@qq.com。往届未申报毕业的学生于2019年2月20日之前将表格发送至278378294@qq.com,
湖南医药学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