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投标单位对评分标准有质疑,现对评分标准做一下澄清:
评分标准:
第2点财务状况(5分)的“资产负率”:“资产负率”修改为 “2019年资产负债率”。
第3点综合(65分)的“人员”:增加要求,还需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证件原件。
第3点综合(65分)中的“2019年度业绩”: “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及审核报告(需提供原件)”修改为“需提供2019年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及与之匹配的已完结的正式审核报告(需提供原件)”。
特此澄清
湖南医药学院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