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党总支以“青年党员育人能力提升工程”为主题的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化建设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化建设工作,增强活动实效性,根据《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化建设实施办法》(怀医党字[2012]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各党总支部于4月12日下午5:00前将所立项项目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组织人事处。
各党总支报送立项项目开展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前段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和改进措施,如何开展好党组织活动项目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人事处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查,进行现场督查。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