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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怀化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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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单位人事(干部)科: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各学科各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力度,打造一批在国内、省内具有领先水平的特色学科,培养一支在国内、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根据《怀化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怀化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一)选拔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科学研究、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现代服务、教育教学、医疗卫生、以及文化、体育、艺术、宣传等领域有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选。

(二)选拔名额

1、“怀化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10人;

2、“怀化市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 30人;

3、“优秀专业技术骨干”500

二、各类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一)怀化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绩贡献突出,具有高级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人员:

1、获得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完成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以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湘西地区特聘专家(均不含社团、协会及群众团体奖项,以下等同)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以及相当上述科技成果奖项的前三位完成者。

3、在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工作中有重大贡献,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长期工作于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推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特别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

5、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学理论、方法及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或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者。

6、长期从事医疗卫生、疾病预防工作,技术精湛,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治中有显著成绩,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者。

7、在文艺、宣传、理论研究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或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

8、在现代服务业等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对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二)怀化市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绩贡献较突出,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本专业、本行业较为系统、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在实践中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难题,在全市同行业内有一定优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人员:

1、获得国家级优秀奖以上、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以上;

2、能独立承担和组织科研,生产课题或本专业工作,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和科研论文;

3、职业技能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

4、能够根据本系统、本单位现状和事业发展趋势,指导和带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优秀专业技术骨干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同行中有较好的声誉,熟悉掌握本领域的知识和规则,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人员:

1、积极传播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解决学术、技术、管理等关键问题做出较大贡献,或填补某项空白,加快产业升级,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技术进步、科技攻关和管理提出重要建议,并经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在城建、教育、卫生、旅游等行业专业技术领域中做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评审程序

1、推荐申报推荐单位按选拔范围和条件提出申报对象,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各行业各领域的专家分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后进行公示。

3、实地考察。到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建议人选所在单位座谈了解情况。

4、组织审定。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评审、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四、培养管理

对选拔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实行重点培养和动态管理,主要采取国内外培训、进修、学术交流、专题研修、考察交流、挂职跟班学习等方式;对选拔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将建立信息库,由用人单位为主培养管理。对上述入选对象给予经费支持,其中: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支持,由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与用人单位各按50%的比例分年解决;优秀专业技术骨干人选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定期对培养管理工作和支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

2申报材料需附反映其成果的主要业绩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文、论著的刊头复印件,申报单位可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做出补充材料说明。书面材料的填写,除单位意见可用钢笔填写之外,其它内容一律打印。

3、请各地区、各部门 4 10 前将有关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报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2714698邮箱hnhhz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专家情况登记表

附件2:2013年推荐情况一览表

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3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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