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10月份党员、教职工学习活动的 通 知 时间:2009年10月12日 15:14 来源:本网站 各党总支部: 根据党建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将今年10月份党员、教职工学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注:学习资料在网上下载。 二、学习时间、地点 1、时间:10月12日-20日之内,具体学习时间自定; 2、地点:自定。 三、学习要求 1、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所辖全体党员、教职工进行集中学习; 2、每一位党员、教职工要遵守学习纪律,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请假,并要及时补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予以通报;学习时,每个党员、教职工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