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及相关同学:
根据《湖南医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湖医校发〔2019〕46号)要求,现将我院截至2020年11月已超学习年限的学生范围及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已超学习年限学生范围
201601学籍批次的在籍学生
二、公告期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月26日
三、超学习年限的学生名单(见附件)
四、学籍处理
公告期满后学院将统一对以上超期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人
学籍管理: 0745-2381545
湖南医药学院
2020年11月 26 日